一、擬辦理抵免學分者,請檢具申請表,備妥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,至各審查單位審核簽章 →送交所屬系所進行初審 → 由系所統一送交註冊組複審核可後登錄於學籍成績系統。
二、抵免相關規定及申請表請詳參註冊組網頁,抵免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站 → 表格 → 成績、抵修、免修相關 下載,並於開學兩週內辦理。
課程 | 修課辦法或規定 | 適用對象 | 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|
「學術及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」
線上課程網址: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 網站帳號:學號;密碼:預設學號後五碼 |
學士班學生 研究所學生 |
教學發展中心(陽明校區):分機 62201 教學發展中心(交大校區):分機 501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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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必(選)修 | 依所屬單位當學年度必(選)修科目表或修課規定辦理。 |
學士班學生 研究所學生 |
請洽所屬就讀單位或該課程開課教師詢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