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於開學後第二週結束前(2/27)辦理

一、 擬辦理抵免學分者,請檢具申請表,備妥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,至各審查單位審核簽章 →送交所屬系所進行初審 →由系所統一送交註冊組複審核可後登錄於學籍成績系統。

二、 抵免相關規定請詳參註冊組網頁「法規」→「學生學分抵免辦法」

三、 抵免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「表格」→「成績、抵修、免修相關」下載申請表,並於開學後兩週內辦理。

四、 請學生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配合提出學分抵免申請,相且互抵免之課程專業需相符。

課程 修課辦法或規定 適用對象 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
學術倫理教育 學術及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

線上課程網址: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

網站帳號:學號;密碼:預設學號後五碼

學士班學生

研究所學生

教學發展中心(陽明校區):分機 62201

教學發展中心(交大校區):分機 50129

專業必(選)修 依所屬單位當學年度必(選)修科目表或修課規定辦理。 學士班學生

研究所學生

請洽所屬就讀單位或該課程開課教師詢問。